| 科目三实际道路夜间考试具体安排方案
1、预约和抽考方式:
学员按现有正常方式向考试科进行预约受理后,车管所在考试前一天安排的预约考试总计划名单中,按各驾校申报的总名额,以整车学员为单位随机抽取相应比例的学员名单,与参加白天考试的学员名单同时公布。
2、项目和评判标准:
夜间场内和实际道路考试的项目内容与白天相同,其中实际道路不考倒车掉头。评判标准根据夜间道路情况,要求学员能够正确操作使用各种灯光,在上车起步前必须开启大灯开关,在考试操作完毕停车后必须关闭大灯开关至示宽灯位置,考试行驶途中遇会、超车时必须适时变换远、近灯光,否则-10,其他按公安部71号令规定的评判标准执行。
科目三实际道路必考项目操作要求和评判标准
一、定点停车
(一)操作要求:要求学员熟练加速至四档(含)以上后,考试员确定合适的定点停车位置并发布口令,学员听到指令后,应先开右转向灯,观察周边情况,减速靠右按指定目标平稳停车和起步。做到转向正确,换档迅速,方向、制动、离合器配合准确协调。
(二)评判标准:
1、换档时机掌握差,不能熟练加档或不敢走车的为不合格;
2、考试员发出停车指令后,停车起步或车辆靠右转向时不提前开或迟开右转向灯-10;未观察周边情况直接靠边行使或因未开转向灯造成危险情况的不及格;
3、车辆停在指定目标离桩杆纵向或横行大于50厘米,小于1米的-10,大于1米的不及格;
4、停车过程中在车速较快的情况下踩离合器滑行的不及格;
5、 停车过程中方向往右过大或过猛-20分,车轮出路基线为不及格;
6、 停车过程制动不平顺-10分
二、一次性掉头
(一)操作要求:
考试员确定合适的路段并发布“前方一次性掉头”口令,学员听到指令后,应在前方200米距离内选择合适位置掉头,先观察周边情况,开右转向灯,并向左转向一次性平顺通过横向路面完成掉头向前行驶。要求做到选择位置恰当,转向及转向灯操作正确,换档迅速,方向、制动、离合器配合准确协调。
(二)评判标准:
1、一次性调头过程中,左、右转向灯度未开的不及格;一次不开或迟开错开的-10分。因回转方向使转向灯自动关闭而车辆尚需继续向左或向右行使时,应当及时再次开启(补开)转向灯开关,否则-10分。
2、掉头过程中选择位置不当或无特殊情况超过规定选择距离再开始掉头的-10分掉头通过横向路面时无特殊情况又一次停顿但能及时通过的-10分,掉头不过的不及格;
3、掉头过程中,未观察周边情况造成危险情况的不及格;
4、掉头过程中,转弯半经过大或过小-10分,掉头转弯后轮出路基或不能进入通向车道行驶的不及格;
5、掉头过程中,不按通行秩序抢道行使或造成其他正常行驶车辆紧急制动的-20分,因此而发生危险情况的不及格;
6、完成一次性掉头过程中,其他常规操作错误,按照公安部71号令相应评判标准扣分。
三、倒车掉头
(一) 操作要求:
考试员确定合适的倒车掉头位置并发布“前方某位置做倒车掉头”口令,学员听到指令后,应先观察周边情况,开右转向灯,并减速靠右将车停在倒车掉头路口的前方,然后,再开左转向灯,一次将车倒入右侧路口内,再开左转向灯,观察周边情况后,左转弯一次性平顺通过横向路面完成掉头向前行使。要求做到停车平顺准确,转向运用平稳,转向灯操作正确,换档迅速,方向、制动、离合器配合准确协调。
(二) 评判标准
1、 倒车掉头过程中左、右转向灯都未开的不及格;一次不开或迟开错开的-10分。因回转方向使转向灯自动关闭而车辆尚需继续向左或向右行驶时,应当及时再次开启(补开)转向灯开关,否则-10分。
2、掉头过程中,不注意观察周边情况造成危险情况的不及格;
3、车辆不能平顺停在指定掉头路口前侧或倒车后停车位置不正和车体部分未停入倒车位置的-10分;
4、掉头过程中,转弯半径过大、过小或者方向过大-10分,掉头转弯后车轮出路基或不能直接进入同向车道行驶的不及格;
5、掉头过程中,不按通行秩序抢道行驶或造成其他正常行驶车辆紧急制动的-20分,因此而发生危险情况的不及格;
6、完成倒车掉头过程中,其他常规操作错误,按照公安部71号令相应评判标准扣分。 |